Q1
温度不达标,如何退费?
A1

供热温度不达标,按一定标准退费

集中供热期内,正常天气条件下,且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供热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 。用户自测室温不达标的,可向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或者供热企业提出测温要求。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或者供热企业应及时到达现场测温。供热企业和用户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测温。

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室温达到规定标准,并根据供热用热双方确认的不达标天数,去除基本热费后,按照一定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 、低于18 的,退还热费的20%;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 、低于16 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 的,全额退还热费。供热企业应当在每年集中供热期结束后至六月三十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

Q2
如果不缴纳热费,会有什么影响?
A2

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应书面催告。经书面催告仍不缴纳的,供热企业可以采取用热限制措施,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Q3
用户能否改装供热管道等供热设备?
A3

用户不得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管道中的热水、蒸汽;不得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等;不得擅自改动、破坏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或者开启锁闭阀;不得擅自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违反本规定,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由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Q4
集中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和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A4

(1)热源单位界限外一米以内的管网及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
(2)自热源单位界限外一米以外的主干线、支线及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
(3)热用户自入户阀门(不含)以内的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负责;
(4)热用户自己铺设的庭院管网,如果热用户与供热单位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依照产权承担维修和养护责任,即管网的产权归谁所有,由谁承担维修养护责任。

Q5
哪些行为属于违章用热?
A5

(1) 擅自接通管网、增加供热管线或散热器、扩大用热面积;

(2)在供热设备上安装放水装置及热交换器等循环装置;
(3)擅自安装或启闭控制装置;
(4)改变用热性质;
(5)拒绝接受供热单位的正常稽查;
(6)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7)其他有损供热设施或影响公众供热的行为。

Q6
违章用热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A6

(1)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将自由供热设施与集中供热管网连接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并从当年供热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追补热费并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2)擅自在用热系统上安装放水设施或增加用热面积,责令限期拆除,并从当年供热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追补热费并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3)妨碍供热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辱骂、殴打供热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热用户不按规定时间缴纳取暖费的,供热单位责令限期缴纳,用户逾期仍不缴纳的,供热单位采取加装或关闭阀门等限热或停热措施,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缴所欠费用。

Q7
地暖打压是什么意思?
A7

地暖打压是地暖完成回填后地暖安装过程中的关键一环。通过压力合格测试来检验地暖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如果压力不合格就表明地暖系统存在漏水和施工故障等问题,这时就需要施工人员进行重新排查和打压。

Q8
水系统的空气如何排除?存在什么危害?
A8

水系统的空气一般通过管道布置时作成一定的坡度,在最高点外设排气阀排出。排气阀有手动和自动的两种,管道坡度顺向坡度为0.003,逆向坡度为0.005。管道内的空气若不排出,会产生气塞,阻碍循环,影响供热。另外还会对管路造成腐蚀。空气 进入汽动加热器会破坏工作状态,严重时造成事故。

Q9
系统的失水率和补水率如何定?失水原因通常为何?
A9

按照《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规定:闭式热力网补水装置的流量,应为供热系统循环流量的2%,事故补水量应为供热循环流量的4%。失水原因:管道及供热设施密封不严,系统漏水;系统检修放水;事故冒水;用户偷水;系统泄压等

Q10
除污器有什么作用?常安装于系统的什么部位?
A10

除污器的作用是用于除去水系统中的杂物。站内除污器一般较大,安装于汽动加热器之前或回水管道上,以防止杂物流入加热器。站外入户井处的除污器一般较小,常安装于供水管上,有的系统安装,有的系统不安装,其作用是防止杂物进入用户的散热器中。新一代的汽动加热器自带有除污器